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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第 104 章 够不够格跟我谈条件……(1 / 7)

范大海和刘香的视频一发出去, 立刻又引起新一波的舆论。

徐云差点被这俩人给气笑了,人家举着身份证举报是真的有冤屈要伸,可这俩人有什么脸这样做啊!

他俩是骗钱的一方好嘛, 徐云不信, 要是没有他俩同意,范涛能光明正大的拿到照片用林西西的名义去行骗?!

律师取证可是已经搞明白了,范涛公司开业的时候这对夫妻可是穿得人模狗样的,光明正大的出席了开业典礼的, 警察没把这俩人抓走还不赶紧夹着尾巴做人, 竟然还搞上了实名举报?!

和徐云有同样想法的人可不在少数,因为这俩人带着大红花在公司门口龇牙咧嘴笑着合影的照片已经被有心的网友找出来了!

【不是,他俩凭什么啊?他是骗子的一方, 他举报啥啊?】

【楼上的一看就没认真看视频,人家现在不说行骗的事儿,人家在视频里以林西西养父母的身份指控林西西不念旧情,不孝顺老人!】

【林西西是有点过分了, 养父母养她到那么大,最起码人道主义还是要尽的吧!】

【可是他们拿到了钱还不是要去救自己的骗子儿子, 要是这样我可不希望骗子还了钱就什么惩罚也没受到!】

【这是两码事, 林西西该给的养老费不能不给吧!】

【就是,她那么有钱,却连两个老人都不养,根本就不配做明星!】

网上支持林喜喜的人和反对林喜喜的人一半一半, 毕竟国情还是比较看重孝道的。

房车里, 徐云盯着林喜喜:“你不是说你能解决这件事吗?你还有什么手段,快使出来呀!”

林喜喜笑笑:“你别急呀!”

她正要说话,电话忽然响了, 是王珊打来的。

林喜喜挺意外的,赶紧接起来:“王警官?”

林喜喜是当事人,这件事情她有知情权,王珊就把从王彪那里得来的信息说了一遍。

林喜喜也是挺惊讶的,她没想到这么巧,顺手抓了一个人竟然就是当年卖掉原主的人贩子!

“谢谢你,王警官。”

王珊关心道:“我看到网上的视频了,你想好要怎么解决了吗?”

林喜喜道:“本来还有些犹豫,不过现在连证据都有了,也没什么可犹豫的了!”

王珊了然,作为警察,很多话她无法说出口,因为说出来会有失偏颇,但此时她说道:“我支持你的决定,加油!”

林喜喜笑了笑:“谢谢你!”

挂断电话,林喜喜开始编辑文字,对了,在这之前,她先让小黄把昨天的录音给发了出去。

然后网友们就听到了这夫妻俩狮子大开口的录音。

【这……我没记错的话,之前是不是说范涛行骗金额是不到两百万?】

【对,我也记得,之前新闻刚曝出来的时候说是一百多万!】

【他们本地有个群,里面都是受害人,是一百多万没错!】

【好嘛,这位范涛妈妈,张口就是五百万,真敢要呀!】

【五百不行就三百,请问这是做生意吗,这还还价呢?】

【听声音就知道不是什么好鸟,还装模作样的在网上哭诉,呸!】

【那些被这对夫妻当枪使的人,脸红不红?】

【林西西后半段说得没错呀,谁犯的错谁负责,她凭什么给钱啊!】

【就是,林西西在法律上也没有义务给他们养老,不知道这俩人脸皮是有多厚才能录出来那个视频!】

【我不这样认为,虽然法律上没有义务,但毕竟给她养这么大,林西西给出适当的补偿不应该吗?】

【就是,没有义务也有情分在的吧,她还告人家,这是一点没把养母一家当回事啊!】

【把她养这么大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起诉还是过分了!】

【林西西当年走丢被养父母收养,要是没被收养呢?谁知道现在被卖到哪里去了!】

【楼上的,你怎么知道是收养的还是买来的呢,林西西又没说过这件事!】

【卧槽,就是啊,忽然回过神来,林西西没说过啊,都是大家猜的,把那对夫妻当成了好人,那会不会养父母其实就是买家呢?】

这下刚才还支持那对夫妻的网友们不说话了。

就在这时,林喜喜的小作文也写完了,直接点击发送!

【大家好,我是林西西,首先很抱歉占用公共资源,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没有主动提起过关于我的身世,本来我想给他们也给我自己留一点体面的,但现在我不得不正面回应这个问题!

网友们一直以来就称呼范家夫妇为我的养父母,包括他们自己也是以我的养父母自居,但是我从来没有认可过这个称呼,在我的思想里,他们拥有另一个名称:买家!

首先表明,我本人是支持买卖同罪的,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但是现有的法律让我不能成功的把他们送进监狱里,所以我只能不断提醒自己,他们不是父母,而是买家!

而且他们最初买我回来不是当做女儿对待的,而是童养媳!对,大家没看错,是童养媳!

或许有很多人会想,天呐,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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